第一章 清官贪官各行其道
书名:《清官贪官各行其道》 作者:史式 分类:军事历史 写作进度:连载中 阅读数:
第一章 清官贪官各行其道
清官、贪官都是官,因此,要说清楚清官、贪官所行的道,首先就需要说清楚什么是官,然后再探讨何谓清官,何谓贪官,何谓清官之道,何谓贪官之道。
官这个名称,产生于我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礼记》一书中说:“其诸侯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又说:“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原来官就是管事的人。在封建王朝中,国君、皇帝是老板,官员就是伙计,是协助老板管理老百姓的人。对于明君来说,官员是助手;对于暴君来说,官员就有可能成为帮凶。没有官员的协助,国君是孤家寡人,做好事做不了,做坏事也做不了。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从理论上说,皇帝没有了,老百姓成了国家的主人(即所谓“中华锦绣河山谁是主人翁?我们四万万同胞”),不应该再有官老爷了,对于官员也改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公仆”。老百姓既是主人,官员就成了为老百姓办事的仆人,因为所办的是公事,所以叫做“公仆”。不过这都是理论上的事,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听到有人喊过一声“张公仆”或“李公仆”。在书面上,现在已经把官员称为“公务员”了,但是也还没有普及开来,从来也没有听到有人喊一声“张公务员”或“李公务员”,倒是官员的称呼一直沿用到今天。
在封建王朝,皇帝被说成是太阳(天无二日),当官的也就成了天上的星星(《儒林外史》里的胡屠户说,有了功名,就是天上的星宿,打不得的),与平头老百姓的身份截然不同。做了官,就要头戴乌纱,身穿官服(所以至今我们还把官位说成“乌纱”)。官员外出,需要扛出“肃静”、“回避”的牌子,鸣锣开道,要老百姓一律避开。官员坐堂理事,传唤老百姓,老百姓需要跪着说话,一语不合,就可能被打屁股。这些陋规,现在当然都革除了。但是千年积习,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涤荡干净。《官场现形记》中所说的一些官场的怪现象不仅至今仍有残余存在,有时候还会一再回潮,这就不能不令人为之担忧。例如有人官气十足,有人官话连篇,写的是官样文章,保的是官场场面。甚至于跑官求官,买官卖官,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凡此一切,都为贪污腐败现象的孳生和蔓延创造了条件,成为大家密切关注的焦点。现在把这些现象的根源探讨一下,也许可供今天反贪污反腐败的工作借鉴。
官是怎么产生的
远的不说,只就两千多年来历代王朝的制度而言,当官的正途只有一个,在秦汉以后隋唐以前是通过荐贤―――从地方上层层推荐而来;在隋唐以后辛亥革命以前通过考试―――即科举选拔而来。
那么在正途之外,是不是还有什么“非正途”(歪门邪道)可以谋官?当然是有的。“非正途”可分两类,一是通过种种渠道不公开地谋官,如太监通过皇帝的关系而得官,外戚通过皇后或太后的关系而得官,唐代的“斜封官”是通过后妃或公主的推荐而得官。二是通过买卖的渠道公开向朝廷买官。有不少朝代曾经公开卖过官,不过所卖的官又有虚衔和实职的区别。如果所卖的只不过是虚衔,朝廷为了敛财,卖一些头衔给士绅和富商,让他们充充面子,摆摆威风,尚无大碍;如果所卖的是实职,买官者的确到任管事,老百姓就遭殃了。因为买官者自认为花钱买官是将本求利,理所当然,他在到任之后必然大贪特贪,坑害老百姓。你无法要求买官者去当清官,他如果当了清官,岂不连本钱都赔光了?
一个官员是清官还是贪官,与他的官位是怎么来的关系密切,也可以说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试列表如下:虽然历代的民谚有“千里为官只为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等等说法,但是总的看来,贪官不可能是多数,所谓“无官不贪”不过是一种愤世嫉俗的说法。因为在许多时代里,官员们并不是人人都有贪污的机会。在道德的堤防没有全面崩溃之前,官员们即使有了贪污的机会,也不至于人人都去贪污。巨贪,特别是在皇帝支持下的巨贪,其破坏力是惊人的。一个王朝,只要有一个或几个大贪官控制了朝政,就可以使国家财政崩溃,经济萎缩,民不聊生,民变蜂起,造成整个王朝垮台。多数的清官虽然兢兢业业地工作也无济于事。也就是说,等不到“无官不贪”的时候,这个王朝就已经完蛋了。
从隋唐以后直至清代,每个朝代大致是300年左右,也大致分为前期、中期和晚期。在前期,由于开国之君励精图治,重用人才,所用的宰相大都是科举正途出身、正派人物(清官),所以国势比较强盛。也可以说,这是一段由清官主持朝政的时代,时间大致是六七十年。到了中期,帝位传了两三代之后,继位之君都是些缺少实践经验的平庸人物,每每被佞臣、外戚、宦官所包围,大权旁落,出现了一些非正途出身的宰相,这些人大都是贪官。中期大约100多年,是清官与贪官互相争夺对朝政控制权的时代。如武则天时代就是如此,她既为满足私欲而包庇小人(贪官),又为了稳定大局而支持君子(清官),以此来保持二者之间的平衡与政局的稳定。晚期一般也只有几十年,经过政局的反反复复,国势走上了下坡路。正气下降,邪气上升,朝政一再被非正途出身的权臣所控制,也就是贪官压倒了清官,导致一代王朝遭受内忧与外患的夹击而走向灭亡。这就形成了一条历史规律,也就是说能够重用正途出身的清官则国势强,贪官与清官争权的时候则国势弱,非正途出身的贪官掌握了朝政则国家亡。到了公开买官卖官,出现了贪官治国现象的时候,这个王朝也就“气数已尽”了。
科举取士是最好的任官制度
从隋唐一直延续到清末的科举取士的制度,我们对它至今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实在令人觉得遗憾。不少人只要一听到科举、考场、八股文、秀才、举人、进士等等名词,立刻大起反感,认为那是封建的、落后的、愚昧的、可笑的,一直认识不到这个制度对中国的重大贡献,对全人类的重大贡献。对于科举取士,它考的是什么内容,那是另一回事,是可以根据时代的需要而改变的。只就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而言,则在1300年前,我们的祖先能够实施这样一种三公(公平、公正、公开)的选官制度,确是一件大不容易的事,堪称人类社会的创举。那时候,世界上别的国家选拔人才,全都摆脱不了宗教的限制(不用异教徒),民族的限制(不用异族),阶级的限制(如古印度的贱民当不了官)。既有“三限”,何来“三公”?只有中国的科举制度,应考者没有宗教限制(信什么教都可以),没有民族限制(唐代的白种人如波斯人、阿拉伯人、犹太人都可以应考),没有阶级限制(不论富贵、贫贱),更了不起的是没有年龄限制,惟一不合理的就是有性别限制(不接受女生应考)。专制王朝都少不了贪官污吏,惟有科举一般不受贪污腐败的侵蚀。朝廷特别要保护科举的公正以选拔人才。如果科举也开后门,讲关系,漏题目,则当时农村里的穷读书人就不必读书了,请问他们有什么条件开后门,拉关系?历代都有“白屋出公卿”的例子,就说明科举取士基本上是公正的。当然,科举舞弊的事偶然也有,但是朝廷从来都以严刑峻法来对待,你敢舞弊,我就杀你的头,看你能有几颗头?
贪官污吏在别的问题上舞弊,受害的老百姓一般是不敢闹的,老百姓和官斗,岂不是鸡蛋碰石头?但是考官如果在考试中舞弊,考生就敢大闹。因为历代王朝对于考场的要求都很严格,只要出了问题,必然追查到底。考生都是知识分子,其中有不少人正是一个时代的精英,他们懂得朝廷重视考试的原因,心中有底,遇到考官舞弊,他们就敢闹个落花流水,闹个水落石出。例如1657年即清初顺治十四年秋江南乡试舞弊一案,经过考生一闹,主考官、副主考官及一般考官涉及受贿者,全军覆没,有的被杀头,有的被绞死,家产被抄没,妻子被流放宁古塔为奴。当时上距清兵入关不过十余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民族大悲剧大家记忆犹新。清王朝为了收揽人心,在江南开科取士正是缓和民族矛盾的一种手段。这一舞弊案的出现,大犯清廷之忌,所以处理起来从速从严,毫不手软。当时江南乡试(选拔举人)在江宁(今南京)举行,主考官为方犹,副主考官为钱开宗。这两个人胆大包天,竟敢在这一次十分敏感的考试中舞弊,接受一些不学无术的纨子弟的贿赂,使之榜上有名。在考试之前,已有传闻说考生、考官暗地交往,私谈交易。到发榜时,大家发现几个花花公子居然高中,而当时颇有文名的尤侗、汤传楹等人反而名落孙山,传闻得到证实。于是许多落榜考生聚集榜前,大呼“考试不公”,直指榜上的前三名为“贾(假)斯文、程不识、魏无知”,狂呼大闹,还聚众痛打了考官龚勋。当方、钱两主考乘船离开南京时,许多人在岸上边追边骂,并以砖头石块投掷官船。船过常州、苏州时,又被岸上群众追击、痛骂。考官舞弊的新闻,一时传遍江南。有人写了一本小册子,名《万金记》,内容详记这次考试舞弊的各种传说,而以两个考官的姓氏作为书名(“万”字是“方”字去一点,“金”字是“钱”字去半边),一时成为畅销书,流传全国。
消息传到北京,清廷震怒。顺治降旨,要两江总督郎廷佐严办此事,把一切涉案人员解送北京刑部,审理明白,从重惩处。为了让行贿的考生心服口服,1658年3月,所有榜上有名的112名考生全部在皇宫里的太和殿中重考。试题由顺治亲自圈定。考试时,每一名考生左右各站一名八旗兵,全副武装,寸步不离,严加监视。许多考生胆战心惊,出乎意外地享受了一次在皇宫大殿中应考的特殊待遇。重考阅卷完毕,112人中有74人成绩优良,被承认为举人;24人成绩稍次,仍承认为举人,但是不许参加下两届的会试,即取消了两次考进士的机会;14人文理不通,对于他们是否向考官行贿,严加追究。
审理到1658年年底,这次舞弊案结案。正副主考与18个考官都受了贿,一律处死,家产被没收;行贿的考生8人各打40大板,家产被没收,与父母兄弟妻子一起流放宁古塔为奴。一人犯罪株连一大片的处理虽然是过火了一点,但是这种严刑峻法起了极大的威慑作用。至少在清代前期的五六十年,没有人再敢在考试中打主意。在官场积习难除、贪污腐败屡禁不绝的时代,比较而言,考场却能相对地成为一方净土。
人类的文明是逐渐发展进步而来的。我们反对过去的专制王朝,欣赏现代的民主政治,但却不能忘记,正是来自中国历史上专制王朝三公(公平、公正、公开)的科举制度促成了近代民主政治的出现。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文官制度之上,而健全的文官制度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建立起来。作为制度而言,中国的科举制度是最好的考试制度,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英国的文官制度举世闻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文官制度的样板。要问英国的文官制度是怎么来的,英国的史学家就会郑重地告诉我们,是从中国的科举制度学来的。美国的文官制度、香港的文官制度都来自英国。我们欣赏他们的制度,觉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却忘记了这些他山之石,正是我们老祖宗坟山上的石头。我们如果把这么重要的历史事实忘掉了,那就是大笑话。
如果我们把问题考虑得更加深透一些,还可以说,正是科举制度保存了中华文化,保护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直到今天,仍然让我们受惠无穷。返观历史,从隋唐开始,总是北方各族武力强大,一再征服南方。就算宋、明两代是汉人建立的政权,最后竟被蒙元与满清所灭,这在隋唐以前的历史是没有的事。如果隋唐不建立起科举制度,不能在全国选拔人才,则1300年来,各个王朝在任官的时候就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唐朝的皇帝虽然自称汉人,其实是鲜卑血统;辽、金、元、清的皇帝都不是汉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他们任官就难免会偏重自己的民族,歧视汉人和南方各族。如果是这样,以汉人知识分子为载体的中华文化就很难保存下来。元、清两代在政治上公开歧视汉人,惟有在以科举选拔人才方面大致能够做到不分民族一视同仁。所以1300年来的中国出现了这样的局面:政治、军事中心在北方,经济、文化中心在南方;帝王、武将大都出自北方;文人、才子大都出自南方。民谣中的“江南才子山东将,关西自古出帝王”正好画龙点睛地说明了这一现象。帝王、武将的出头是靠打仗打出来的,即所谓“大丈夫功名自以弓马得之”。文人、才子的出头则全靠科举,是硬考出来的。在北方民族所建立的朝廷之中,一些南方民族(主要是汉族)知识分子能有一席之地,参与治国,有时还能对治国工作起到主导作用,他们是怎么选拔出来的?是靠科举。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他们无权、无势、无钱,也不会走什么歪门邪道,那就永远出不了头。
清代是一个自始至终都歧视汉人的朝代,直到覆亡前夕,慈禧太后还在说“宁赠外人,不予家奴”的话,就是说宁肯把江山送给外国人也不要留给汉人。在他们的祖宗家法中,满人、蒙人可以封王,汉人不能封王。汉人即使拜相,担任内阁大学士,名次也得在满人之后。但是在官场上比出身,谁是响当当的“两榜进士出身、天子门生、今科状元”,那就会使得一些帝室之胄、皇亲国戚、四世三公、汗马功劳各种出身的人黯然失色。清代尽管歧视汉人,但是要治理这么大一个国家,又不得不依靠汉人,在汉人中选拔人才,因此就不能废止科举。清代晚期,表面上歧视汉人,实际上重视汉人,等不到辛亥革命,许多实权早已转移到汉人手中。这些有实权的汉人,全都是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
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概念,是和近代民主政治的概念同时产生的。想到这些问题并不难,但是要做到却不容易。现在人人都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真想做到这一点,实在太不容易,恐怕还在遥远的将来。但是“科举之前,人人平等”这件事,我们在一千多年前就做到了。试想:一个穷山村里的苦孩子,通过凿壁偷光,牛角挂书,苦读苦学,长期奋斗,一旦金榜题名,就可以立朝当官,从此建功立业。这样的事在外国只能是神话、童话、天方夜谭;但在中国古代,却是活生生的事实。中国已经行之千年的“科举面前,一视同仁”的平等精神作为人类的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已经被英国的文官制度所接受而且加以发扬光大,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块奠基石。
推行科举制度的帝王未必想得到这么远,他们开科取士,只不过是为了网罗人才,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已。唐太宗眼见许多应考者规规矩矩地进入考场的时候,自鸣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含义是大家都着了他的道儿,进入了他的掌握之中。他做梦也不会想到,这个原为君主政治服务而且服务得很不错的科举制度,以后竟然能够发展到也为民主政治服务。
清官与贪官的来源不同
既然科举制度实行了1300年,各个朝代的国家命官大都来源于科举,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所有的官员,包括清官与贪官,全都来源于科举?笔者认为不能。从个别现象来说,两榜进士出身的,也有一些贪官;出身于外戚或宦官的,也有一些廉吏。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历代王朝的贤相、名臣、清官、廉吏,十之八九都是响当当的两榜进士出身,从科举中选拔出来的精英。反过来说,历代王朝的权奸、佞臣、贪官、污吏,则以非正途出身的官员为主,他们出身不同,来源不一,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善于钻营,争权夺利,狗偷鼠窃。
1300年来,同样是官(包括正途出身与非正途出身),他们却因为踏入社会之后所作所为的不同,互相之间渐行渐远,逐渐形成了一个清官群体和与之尖锐对立的贪官群体。
清官群体既然是经过科举选拔出来的精英,必然是读书有成的知识分子。他们不一定全信儒家学说,但都接受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而且身体力行,成为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仁人,像范仲淹所说的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们都是积极入世的,希望自己文以载道,经世致用,绝无逃避现实的消极想法。他们关心国家大事,正如东林书院的一副对联所说:“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他们勇于承担重任,一旦接受任务,就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总体说来,都是文官、文人,都有诗文传世。但是遇到祖国有难的时候,他们也会投笔从戎,义无反顾,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例如写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曾经统兵保卫西北边疆;写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就以大宋右丞相的身份领军与敌人血战到底;写了“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能够临危受命,以一介书生成为保卫京城的最高统帅;写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林则徐曾以钦差大臣领导军民勇敢抗击英国侵略军。这些历史人物尽管有各式各样的不同,籍贯不同,经历不同,家庭出身不同(有的是贫苦之家,有的是富厚之族),所建立的功业不同,所任的官职也不同,但是有一点完全相同,那就是他们都是清官,都是当时突出的大清官,所以笔者称他们为“清官群体”。
这个清官群体中的许多人物,当然还有不少共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是君子,朋友之间都是道义之交。即或政见不同,也能互相尊重,保持深厚的友谊,例如王安石和司马光、苏轼之间就是如此。他们都能以诗文传世,流传千古,激励后人。尽管他们的出身与经历各异,但在他们共同接受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之后(在科举中名列前茅就能说明这一点),他们就几乎成了同一种类型的人物。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不是一种宗教,也不是一种政治学说,它是在人类社会中经过长期实践而总结出来的一套做人做事的原则与方法,这种宝贵的文化遗产将使后世受惠无穷。清官群体正是这种文化遗产的继承者与发扬光大者。
说了清官群体,再说贪官群体,内容就要简单得多。清官是君子,贪官是小人;君子之间是道义之交,小人之间是利害之交;清官是为国家建功立业,贪官是为自己争权夺利。贪官也有事业,那个事业就是贪。官是做得越大越好,官做大了是便于贪赃枉法,营私舞弊,好把天下的财富都聚敛到自己家里来。财是发得越多越好,既已发财,更想攀比,例如严世蕃居然定下一个奋斗目标,那就是各种财宝要比皇宫里多,自己的日子要比皇帝过得好。他不仅是心里这样想,还敢公开说出去,最后是目的没有达到,脑袋就搬了家。贪官的欲望都太强烈了,每每利令智昏,一步走错,全盘皆输。有的大贪官一旦得势,权倾天下,但短短几年,就走到了尽头,一朝事败,灰飞烟灭,贻笑后世。
老百姓当然是拥护清官的,老百姓的歌颂对于忧国忧民的清官来说,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安慰。至于皇帝的态度就很难说。有些励精图治的皇帝坚决支持清官,打击贪官,把贪官打得落花流水,这时就会出现治世、盛世。有些昏庸甚至是低能的皇帝竟然支持贪官,因为他受了蒙蔽,根本看不出贪官的真面目。于是清官受到打击,朝政日非,这时就会出现乱世。更多的时候是皇帝兼用君子和小人,用君子以稳定大局,用小人以满足私欲,让清官与贪官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共处,这时就会形成不好不坏、不死不活的局面。
清、贪两道分道扬镳
清官是人,贪官也是人。虽然大清官的功业是在一生中的某几年建立起来的,大贪官的罪行也是在一生中的某几年暴露出来的,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有根有源的事,绝非偶然。当官,是他们成年以后的事。在没有当官以前,他们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所处的是什么样的环境,早已养成了他们的生活习惯,塑造了他们的性格,使他们建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也就是说,不管以后有没有机会当官,当小官还是当大官,他们早已各自走上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一个人到了成年的时候,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大致已经定型,他的人生道路大致已经选定。以后不管环境有多么大的变化,他自己又有些什么样的遭遇,他的人生道路都不可能出现太大的变化。正如一棵树长到一定的时候就已经定型。如果它长歪了,你即使把它扳断了也纠正不过来。所以《三字经》中说:“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的责任);教不严,师之惰(学校教育的责任)。”从许多历史人物的一生经历看来,他们的人生道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君子型,也可以说是贡献型。那就是认为人生一世应该多做贡献,不管自己的能力大小,而以能对家庭、群体、社会、国家做出贡献为荣,自己也能从中得到安慰。这样的人当然就会重廉耻,不苟取,品德高尚,心情舒畅。所走的道路是清廉之道。另一种是小人型,也可以说是掠夺型。那就是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夺取,不管采用任何手段,只要能够夺取权力夺取财富就是成功。蝇营狗苟,巧取豪夺,才是真本领,有助于人生目标的实现。道德是虚假的,没有用的。这样的人是理直气壮地无所不为,所走的道路是贪婪之道。以上这两种人的人生观完全对立,所走的道路背道而驰,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即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我们对清廉之道与贪婪之道这两条不同的道路之间的是非曲直一时还说不清楚的话,那就不妨把话说远一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过去说是5000年,现在知道已不止此数,可能接近万年。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是农业民族,中华文化基本上是崇尚和平的农业文化,而不是尚武的游牧文化。农业文化对人的行为的要求只能是贡献型的,因为从事农业的人群只有先付出劳动,才能得到收获。不像游牧文化可以培养出好勇斗狠的掠夺型的人物。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也特别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即社会秩序的维持要依靠和平、理性的原则。那种掠夺型的贪婪之道,完全违背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
人也是一种动物,动物的生存要靠本能。肉食动物十分凶猛,能够捕杀别的动物,它失掉这种本能就无法生存。素食动物没有凶猛的本性,但它们必须合群,不合群就无法抵御天灾和猛兽。人类的生理结构(小肠很长)说明我们是素食动物,我们的祖先长期以来一直过着群居生活。群居动物的本能是个体必须服从群体,只能牺牲个体以保护群体的安全,绝不许为了个体而损害群体的利益。因此,维护群体的利益也就是人类的本性。所以《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
一个人如果走上了掠夺型的贪婪之道,以至发展成为大肆损公利私、损人肥己的大贪官,那他就不仅违背了人情,触犯了国法,还违反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丧失了人类的本性。
就个人而言,一个人如果是君子型,清廉自律,一丝不苟,说话算数,做事负责,那当然会受到大家的欢迎。一个人如果是小人型,贪得无厌,卑劣无耻,欲达目的,不择手段,那当然会受到大家的鄙视。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常人型。他们既够不上是君子,也说不上是小人,一生没有多大的追求,只按人情之常为人处世。也就是说,还保有中华文化的传统和人类的本性。这样的人当然还属于“人之初,性本善”的范围。
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如果他只是个平头老百姓,没有当官,他所造成的影响(也无论是好影响或坏影响)不大,只在有限的时间与有限的空间之内起到一些作用而已。如果他当了官,当了大官,并且在关键时刻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对历史的进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他就会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成为改写了历史的人物。例如在1449年的土木堡之战以后,皇帝被俘,敌人兵临北京城下,大清官于谦振臂一呼,领导军民奋起抗战,终于把明王朝从灭亡的边缘上挽救了出来。至于一些大贪官专权乱政,结党营私,最后造成一个王朝垮台的事,更是历代都有,史不绝书。
何谓清官之道
清官走的人生道路是清廉之道、君子之道;贪官走的道路是贪婪之道,小人之道。两条道路背道而驰,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相同之处。“道”是个多义词,有许多不同的含义。清官之道是道德之道,道理之道,道义之道,文以载道之道;贪官之道是歪门邪道之道,五迷三道之道,着了道儿之道,甚至是黑道之道。
清官之道有些什么内容?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称为清官?这都需要探讨,绝不是一口就能回答的问题。清官都需要有知有识有为有守。这里的“知”指的是真正的知识(在历史人物中够得上“两榜进士出身”的水平);这里的“识”指的是有见识,也就是有处事的能力;这里的“为”指的是有所作为,也就是有自己的事业,既包括文治武功,也包括科学事业与艺术事业,总之是对国家对人民做出了贡献;这里的“守”指的是有所不为,也就是有气节、有操守。就算一个人已经有知有识有为,做出了一番大事业,但他如果缺少一个“守”字,最后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不仅当不了清官,还会堕落成为千古罪人。
清官一定有知有识。如果无知,他就过不了科举这一关;如果无识(没有见识,没有能力),他就算闯过了科举那一关,也只能当个糊涂官,对许多事情看不清楚,也就当不了清官。
清官一定都有所作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自己的事业,才不会以清贫为苦。清官正因为眼光远大,要做一番救国救民的大事业,所以才能克制自己,言行都不会越轨。他们首先是个好人,然后才有可能成为清官。历史上有名的清官,全都有自己的事业。一个手中掌握了权力而又碌碌无为的人,不可能成为清官,只能是庸官。由于不少人的功名事业震撼古今,我们很少注意到他们的生活细节,但是只要略加探讨,就会发现他们同时也是大清官。
蜀汉的诸葛亮在刘备死后辅佐阿斗称帝,被阿斗尊称为“相父”。他在蜀汉是名义上的二把手,实际上的一把手,其官不可谓不高,其权不可谓不重。就是这位位高权重的“相父”同时又是一位古来少有的大清官。有些实行民主政体的现代国家为了预防贪污,曾经制定法规,要求总统与高官在上任时报告自家财产,接受群众监督。古时候的封建国家当然办不到这一点,谁敢喊皇帝与高官申报自家财产?他们就是报了,你也无法去查。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诸葛亮在出师北伐之时,就主动地申报了自家财产,请求监督。他在给阿斗上表时说:
(臣家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皆有余饶。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余财,以负陛下。
诸葛亮的话说得十分清楚,我家财产一共只有两项,一是“桑八百株”,二是“薄田十五顷”,我的家人依靠这一点生产资料男耕女织,足以谋生,不需要我去牵挂。至于我个人在外为官,率军北伐,一切生活所需,都由部队供给(大概是实行供给制,吃小灶是没有问题的)。我在军中,已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北伐大业,个人不治生产,手中既无资金,也就不放利息,更不领干薪,不入干股。到我死的那一天,请你清查一下,如果发现我另有资金,或者我家的财产有所增加,那都算是我对不起你。因为如今全国军民都在致力于北伐大业,人人都想早日兴复汉室,还于故都,让天下的老百姓都能出于水火,登上衽席。我这个统帅在这时候如果还在经营个人的私产,那就太对不起国家,对不起老百姓了。
现在的许多政客,就职演说是在做秀,嘴里说得慷慨激昂,贪污起来照样猖狂。因此,有些总统入狱了,有些高官判刑了。但是1700多年前的诸葛亮并没有说假话,在他死后调查起来,他家的财产“果如其言”。就是在他死后20多年,蜀汉为魏兵所灭的时候,他的儿子、孙子全都忠于职守,战死疆场,一门忠烈,万古流芳。他家的财产也还是那么一点,没有增加。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整个蜀汉的历史都是诸葛亮用血汗写成的。一位英雄人物,既然下了决心把自己的一生精力,包括自己的儿孙全部投入为民造福的兴复汉室的大业中去,他怎么可能去考虑自己的财产问题?别说他本人,就连他的子孙也不会去考虑。凡是献身于一件大事业的人,他必然是一位大清官。
例如唐初的名臣魏徵,官居谏议大夫,是个以提意见为职业的言官。他不仅要指陈百官之失,还常常要痛谏皇帝,说到皇帝的短处,以致唐太宗一度对他动了杀机(最后被皇后劝阻)。他处在这样的地位,难道还敢贪污吗!他劝唐太宗“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他自己一辈子就是这么做的。他虽官至卿相,但“居室卑陋”,唐太宗屡次劝他营造新房,都被他谢绝了。不过他在政治上的成就很大,倒把他的清官形象掩盖了。
以“还我河山”四个字名垂千古的岳飞,是反抗外敌、保卫祖国的民族英雄。他的生活一向俭朴,平常吃饭,从无两样荤菜,在全家移居南方之后,家人多在田园中参加劳动。当时许多大将姬妾成群,他是一个也没有。川陕宣抚使吴 知道这种情况,曾以2000贯钱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来给他,被他婉言谢绝。正因为他是我们历史上名声最大的民族英雄,所以大家在介绍他时,还来不及说到他的清廉事迹。倒是在《金陀续编》中记下了他一句名言,传诵千古。书中说,有一次,军中聚会,有人感慨地说:“天下纷纷,不知几时才可太平?”他立即回答曰:“只要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自然就会太平!”这真是快人快语,一语中的。由此可见他对清官的推崇,又足以说明他自己就是既不要钱又不怕死的好官。
明代的名臣于谦虽然功业盖世,以一木支大厦,挽狂澜于既倒,成为再造明廷的显赫人物,但显赫的功名仍然掩盖不了他那大清官的名声,因为他的许多清廉事迹实在是太感人了。
他从小就重名声,重气节,认为“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但令名节不堕地,身外区区复何求”,“钱多自古坏名节”,“大节还须咬菜根”。他曾作《北风吹》诗曰:“北风吹,吹我庭前柏树枝。树坚不怕风吹动,节操棱棱还自持。冰霜历尽心不移,况复阳和景渐宜。”他做官以后,每次进京,别人都劝他带点礼物去送人,他口占《入京》诗以明心迹,诗中说:“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土木堡之变”以后,他奉明景帝之命,主持军国大政,“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门前无列戟”,常被“错认野人家”。别人认为这与他的职位太不相称,他作诗回答说:“小小绳床足不伸,多年蚊帐半生尘;官资已极朝中贵,况味还同物外人。”最使人感动的,是他所作的《石灰吟》。这简直是他一生经历的写照。诗曰:
千锤万凿出深山,(自幼艰苦奋斗)
烈火焚烧若等闲;(经过血与火的磨炼)
粉身碎骨浑不怕,(功成之后竟被害死)
要留清白在人间。(英雄事业万古流芳)
在他最后被陷害至死公开抄家的时候,他的一生清白才大白于天下。以这样一位位高权重的人物,除了把朝廷所赐物品一一封存作为纪念之外,全家竟然没有一件值钱的物品。消息传出,不仅全城军民痛哭失声,到处设祭之外,连他的政敌也不能不为之深深感动。他真正是做到了“要留清白在人间”。
说到精神生活,贪官自然不能与清官相比。清官过的是人的生活,而且是名士高人的生活。例如小清官郑板桥,虽然仕途不顺,只当过一段时间的县令就被排挤出局,但他在任期间,竟能在灾荒年间创造了救活一万多老百姓的业绩,差堪自慰。罢官之后,他以卖画为生,诗词书画,号称三绝,生活过得十分潇洒,令人羡慕。而许多贪官过的是蛆虫的生活,“鬼”的生活。谚云“有钱能买鬼推磨”,那些推磨之鬼正是“得人钱财,为人消灾”的贪官。清官的心情是君子坦荡荡,清官的心境是海阔天空;贪官的心情是小人常戚戚,贪官的心境是荆棘遍地。一个人要想当贪官,只要横下一条心,自甘堕落,就可以去当。想当清官,可没有那么容易。清官之道常常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一些历史上的大清官,例如林则徐,正因为遇上了良好的家庭环境(生活贫苦,磨炼意志),学习环境(良师诱导,砥砺学问),与工作环境(承担重任,锻炼能力),终于成就了一生事业。
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坚强的性格,才能不受诱惑,始终保持清官的品德。东晋隆安年间,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来到广州上任。那时,距离广州还有20里的石门地方有一口泉叫做“贪泉”,据说喝了这泉水的人就会变得贪得无厌。吴隐之不信此说。他说,这是那些贪官为了给自己的丑行找个借口,才编出这种鬼话。一个人是否会贪污,完全决定于你自己的本性,与泉水有什么关系?于是他当众舀了一瓢泉水喝了,还赋诗曰:
古人云此水,(古人说贪泉之水)
一怀千金;(喝一盅就会变得贪婪)
试使夷齐饮,(假若让伯夷、叔齐来饮)
终当不易心。(他们绝不会改变高尚的本性)
吴隐之到了任上,成为出名的清官,从此以后,大家就再也不相信“贪泉”的鬼话了。
许衡是宋元之际的知名学者,他主张为人要“以公为心,以爱为心,不为利回,不为势屈”。有一次,他有急事要赶往洛阳,天气炎热,途中口渴,正好见到路旁有一棵梨树,结满了香梨。同路的人纷纷摘梨解渴,只有他端坐不动。有人劝他:“这梨又甜又脆,摘几个来解渴嘛!”他说:“梨树的主人不在,不能随便摘人家的梨。”那人就笑他:“你真是个书呆子,此地才经过一场大战,人都跑光了,村子里连人影儿也不见,哪还有什么梨树的主人啊!这是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许衡立即郑重地回答:“梨虽无主,我心有主。”这里“梨虽无主”的“主”是主人,是梨树的所有者;“我心有主”的“主”是自己的主见。
敢饮贪泉之水(经得起考验),不食无主之梨(不肯占便宜),这是做一个清官最基本的品格。有了这样的品格,一个人才能以天下为己任,尽心尽力,为国为民,做出一番大事业来。
在我们的历史上,凡是对社会,对国家,对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建立了大功大业的人,也无论他是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还是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等,他们虽然各有各的个性,但是也必然有其共性。这种共性就是有理想,有追求,有知识,有能力,有品德,有操守,也可以说,他们必然都是清官。因此,这种人生道路,就是清官之道。
何谓贪官之道
贪官有道么?贪官当然有道。古语曰“盗亦有道”,贪官岂能无道!贪官之道的中心在于一个“贪”字,也就是贪得无厌。人类都有原始的欲望,也就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为了大家都能活得下去,不要为了争夺财富而互相残杀,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伦理道德,也就是游戏规则,让大家共同遵守。这就是《礼记?礼运篇》里所说的“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不欺诈不争利),盗窃乱贼而不作(不掠夺),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不管以后的世界大同何时能够实现,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世界各国都有法律,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伦理道德,这样,只要大家都能遵守秩序,就能得到自己应有的一份,都能过和平幸福的生活。这是自古以来许多志士仁人所希望的,许多正直的知识分子所希望的,也是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所希望的。
但是贪得无厌的人想法就不相同,他们认为遵守秩序只拥有自己那一份财富的人太老实,太可怜,太无用,他们从来就以掠夺别人的财富为一生奋斗的目标。他们崇拜战争贩子、无聊政客、野心家,认为会偷、会抢、会骗的人是英雄,而鄙视一切从事正当劳动的人。他们也学知识,也练能力,但都不是为了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创造财富,而是为了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掠夺财富。他们坚信“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道理,千方百计去发横财。为发横财,可以冒最大的风险,即使丢了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他们的生活信条,他们把追求与拥有财富作为人生惟一的目的。所以历代贪官们在告别世界临刑之前很少有后悔的,大都认为“人为财死”,理所当然。这种思想,这种行动,正是典型的贪官之道。
历史上的贪官,既有陷入法网的,也有漏网的,各种结局都有。但是大多数贪官都会像赌徒一样,一朝贪污成瘾,就很难戒掉,不会中途收手,总是一赌到底,直到把老本输光为止。比较而言,知识分子出身的贪官贪污起来还策略一点,因此当权用事的时间还可以维持得长久一点,例如明代严嵩当权长达20余年。而太监出身的大贪官如王振、刘瑾、魏忠贤等人鲁莽灭裂,影响太坏,当权不久就垮台了。魏忠贤真正当权不过三四年,居然授意全国各地给自己造生祠,把自己比做孔子,真是把肉麻当有趣。他当权之后,迅速诛锄异己,迅速收罗党羽,迅速聚敛天下财富,做得兴高采烈,转瞬之间,皇帝一换,他立刻就垮台了,真像是上演了一幕滑稽剧,忙来忙去一场空,贻笑四方,贻笑后世。
贪官的心情是紧张的,平时受到的压力也很不小。为了要成巨贪,他们不得不用阴谋诡计去整人害人,同时又要防人。在与人争权夺利的过程中,免不了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与那些胸怀坦荡的清官相比,贪官的日子过得就要沉重得多。贪官惟一觉得能够引以为慰的,就是我比别人的钱多,宝物多,小老婆多。这些事如不拿出来炫耀,又觉得可惜了,如“锦衣夜行,谁能知之”?但是拿出来炫耀,又不免有所担心,生怕暴露,惹火烧身。贪官们这些卑劣的心态,在许多公私史料的记载中表露得很不少。
作为贪官,他们最大的事业就是互相攀比,与人比富。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没有什么别的条件可以与人相比,既不能比知识,又不能比能力;既不能比事业,更不能比贡献。他们惟一比得过别人的,就是钱多(也就是赃物多)。这种攀比,正是自揭其短,自己提供罪证。
东汉出身外戚的大贪官梁冀是个不学无术的纨子弟,他与其妻孙寿都是敛财高手,两人在不择手段发了横财之后,夫妇之间竟然也要比富。《后汉书?梁冀传》中说:“冀乃大起第舍,而寿亦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夫妇两人隔着一条大街,面对面地盖房子,互相比高,比大,比豪华,比奇巧。人家发了财惟恐招摇,他们发了财却尽量招摇,这不是自找倒霉么!结果由汉桓帝亲自拍板,发动一次政变,一举把他们扑灭。梁冀、孙寿走投无路,双双自杀,家产全部充公。
西晋武帝司马炎的舅父王恺,是出身外戚的大贪官。他与当时做过荆州刺史的石崇比富,种种“豪举”,远近闻名。王恺家用麦芽糖洗饭锅,石崇家就用蜡烛代替木柴烧火。王恺出门,用丝绸做成40里的步障,石崇就用五彩锦缎做成50里的步障。有一天,王恺令人抬出晋武帝赐给的一株三尺多高的珊瑚树,自认为是天下无双的珍品,可以比赢石崇。不料石崇手提铁尺,走上去一下就把它打得粉碎,随即喊人抬出了五六株珊瑚树,全都高达四尺以上,然后得意地向王恺说:“这些东西有什么稀奇,你想要,都拿去好了。”王恺为之瞠目结舌。
这个石崇当过荆州刺史,他不仅是个大贪官,而且也是个大盗,在荆州时,经常带兵拦路劫杀往来客商,因而致富。其实大贪、大盗本是一路货色,他们抢掠的对象都是老百姓。
明代的严嵩父子都是大贪官,其子严世蕃更有惊人之举,就是把攀比的对象直接指向皇帝。他常常在盘存自家的金银、珠宝之后,向亲友夸口说:“朝廷不如我富!”又常在朝歌夜弦、酒酣耳热之际,得意忘形地说:“朝廷不如我乐!”在这些言行被彻底揭发后,嘉靖帝大怒,立刻下令严惩,严世蕃被杀头,家产全部被抄没。贪官们因为一心要与别人攀比,以致暴露了家底,获罪杀头的,历代都有,绝非少数。
从古以来,老百姓都渴望太平,志士仁人当然都希望天下太平,这正是他们一生奋斗的目标。就连一些比较开明的皇帝,也希望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但是贪婪成性的贪官们害怕的就是太平,到了太平盛世,岂能浑水摸鱼?凡是贪字当头的人就是希望乱,乱了才好夺权,乱了才好发财,一个太平盛世一旦被贪官夺了权,必然一片混乱。他们的奋斗目标就是乘乱掠夺别人的财富,最好是天下的财富皆为我一人所有,我的衣食住行种种条件皆非别人所能及,这才觉得高兴。人生有限,贪欲无穷,贪官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他们的活动不会中止,天下也就永远不得太平。岳飞说过,如果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可惜爱钱的贪官太多了,天下岂能太平!清官希望天下太平,为此奋斗终身;贪官害怕天下太平,惟恐无处藏身。清贪两道之绝对对立,正在于此。
反贪自古有良方
探讨历史,目的在于鉴古知今,古为今用。中国的贪污史,即使只从专制王朝算起,至今也已经有两千多年了。既有贪污现象出现,也就必然会有反贪污的办法来加以制约。否则,这个世界岂不成了贪官的世界了。古代的反贪办法,至今未必适用,但也未必完全无用,至少可供参考。谈到古代的反贪问题,笔者倒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历史现象,那就是,古代的大赦大都不赦贪官。远的不说,至少从唐宋以来,史书记事斑斑可考。
唐太宗于贞观四年(630年)下大赦令,规定包括死罪在内的各种罪犯皆可赦免,惟有官吏枉法受财(贪污)之罪犯不在其内。他又于贞观九年(635年)下诏大赦,但仍说明不赦贪官。
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年)下诏大赦,规定流徙(即充军到边远之地)以下罪犯可以赦免,惟有犯赃贿(贪污)与十恶大罪者不赦。
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年)下大赦令,天下囚徒凡死罪者减为流放,流罪以下者一律赦免。但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者一律不赦。
宋太祖对于反贪一事,十分认真,处理得极为严厉。他在位16年,两次颁布大赦令,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贪污)者不赦”,并把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他在位期间,先后处死大将军以上“食民脂民膏者”(大贪官)十余人,每杀一人,都要昭告天下,让大家引以为戒。
历代帝王不赦贪官,自有他们的理由。至少是一些头脑清楚的皇帝已经意识到贪官是在挖他们的墙脚。一座大厦如果不从内部蛀空,光从外面是很难推倒的。总之,历代史书告诫我们,对于贪官的处理,只能从严,不可从宽,这种千年一致的告诫,值得今人重视。
历代反贪,也有不少良法,可以借鉴。
一、自隋唐直至清末,历代王朝不惜以严刑峻法维护科举制度的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值得效法。考试的内容可以不断更新,考试的办法可以随时修改,但是不许舞弊,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国家应该力保考场成为一片净土。
二、历代的清官、贤相多由科举产生,他们有知有识,有为有守,成为反贪的主力,稳定政局的柱石。由人才治国而不是由庸才治国,由清官治国而不是由贪官治国,这一良性循环的现象永远值得借鉴。
三、岳飞希望“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但是历代王朝中竟有不少“言官不怕死”的感人事件,值得赞扬,值得效法。言官敢于奋不顾身地检举揭发,是反贪的一股重要力量。
四、宋代的官员在初任、转正、调动、升迁之时,都要办理取保手续,需要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作为保证人。被保人以后犯了贪污罪,除依法严惩外,保人都要受到处分。一个人如果行为不检,大家不敢保你,你在仕途上就寸步难行。
五、大贪官要严惩,不在话下。在宋代,即使是小贪官,受了处分之后都要永远记录在案。每次调动,都得把罪行再详细交代一次,一世都是如此,使别人易于监督。
六、宋代犯过贪污罪的人员,致仕(退休)后的各种待遇都要低人一等,有些优待就取消了,该给子弟的荫庇也失掉了,让贪官永远在自己的晚辈面前丢脸,永远抬不起头。
七、一个人一朝犯了贪污罪,终身受到歧视。因此大家相诫不敢随便伸手。影响所及,许多家族也都订出家规,凡是有过贪污行为的人,死后不许葬入本族坟山,让他永做孤魂野鬼。
八、过去有一些朝代很重视反贪的宣传工作,不仅对清官廉吏树碑立传,使之流芳百世;而且对贪官也建“遗臭碑”,记录其罪行,使之遗臭万年。
在本书中,笔者既探讨了历史上的清官之道与贪官之道,又介绍了一些大清官与大贪官的生平事迹,希望说明二者之间从来就是分道扬镳,难寻共同之处。所叙事迹,并非人云亦云,而是有所发掘;至于对人物的评论,也有与前人大不相同之处―――例如对冯道的评价。这是由于从帝王的利益出发转变为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之故,褒贬也就不同。
别以为贪污腐败只不过是内部的问题,没有明火执仗的外敌入侵那么可怕。其实,古往今来,因外敌入侵而造成国家沦亡的事屈指可数;而因内部腐败导致一个王朝土崩瓦解的事则数不胜数。腐败不仅能毁掉一个王朝,一个国家,有时候甚至能够毁掉一种历史悠久的文明,实在可怕。正是:
贪污腐败可丧邦,
前车之鉴不能忘;
寄语同胞须警惕,
反贪反腐要加强